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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以民为先下沉一线
作者:秦浩文    发布时间:2021-06-01 16:19:03


  5月27日,因近期办理的多起案件无法联系到当事人,且部分案件需进行调查取证,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的法官王敏一天之内赴辖区内多地进行现场办案。

  田某与胡某等民间借贷纠纷再审一案,申请人田某向本院提供了新的证人,证人因多种原因无法来法院说明情况,王敏法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地址来到证人家中就相关事实情况进行调查取证。

  李某与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与被告程某取得联系,王敏法官辗转来到程某前妻及其所在村组村委会书记家中核实其本人的相关情况。

  于某诉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拆迁等原因,公司搬迁,公司负责人电话也处于停机状态,无法取得联系,王敏法官赴公司原地址姬家管委会姜李村附近进行调查走访,以期取得公司新地址及负责人联系方式。

  王某某诉王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因双方当事人系母子关系,关系特殊,但双方积怨深、矛盾久远,王敏法官鉴于案件的特殊性,在多次走访的基础上,邀请审委会专职委员焦利一起赴当事人家中进行案件调解工作。

  同时,针对一起涉外(被告人长期生活在美国)离婚纠纷案件,因无法与被告人取得联系,王敏法官赴区户政大厅查询相关户籍信息;在一起非诉审查案件中,因被申请人是残疾人,考虑到其行动不便,为查清事实、慎重处理,王敏法官赴被申请人家中对相关事实进行调查核实。

  我为群众办实事。

  法官在办理每一起案件过程中均应秉持公平正义原则,以群众利益为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记“群众利益无小事”,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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