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消息,11日,中国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原副行长秦明犯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被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另认定同案犯戚秦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