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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法院“坝坝法庭”开庭 四里八乡村民赶来旁听
作者:李怡青   发布时间:2020-10-27 14:55:29


巡回审判现场。
宣判现场。

  10月23日,四川省岳池县人民法院将巡回法庭搬进朝阳回龙沟村村委会院坝里,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案件,同时给赶来旁听的村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2020年6月19日晚上8时许,被告人段某伙同被告人李某、邓某、粟某在禁渔期间,使用电瓶、升压器、竹竿等制作的电鱼工具,到岳池县朝阳街道办窑罐厂村长滩寺河大桥电站堰口下面河段处非法捕鱼,被巡逻民警当场查获,现场扣押了四被告人的作案工具及捕获的鲫鱼42条、白条96条。

  被告人段某被现场查获后,趁民警不备逃离现场,于2020年6月20日到岳池县公安局新场派出所投案。

  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对引导群众保护自然生态资源具有很好的教育意义,遂决定对本案进行巡回审理,开庭地点定在了被告人李某的居住地村委会院坝里。开庭当天,众多村民赶来旁听。经过法庭审理和法庭辩论等环节,最终,法庭判决被告人段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九个月;被告人李某、邓某、粟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皆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八个月;扣押在案的电捕鱼工具一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四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对村民展开了普法讲解,告诫村民们非法捕捞天然水域的水生物和非法捕杀野生动物、鸟类,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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