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木家庄巡审记
作者:寸树新   发布时间:2020-09-15 13:51:56


前往木家庄的路上。
巡回审判现场。

  9月9日是一个雨天。

  8时30分,云南省鹤庆县人民法院民商庭一行八人准时踏上了前往木家庄的巡回审判之旅。

  木家庄是松桂镇大石村委会所辖、一个只有二十来户的山区村寨,位于松桂镇东南的大山腹地,地处偏远,居住分散,交通不便。

  在狭窄的山路上颠簸了一个多小时后,车子终于停在了木家庄村的村口。因村中路况极差,剩下的路程我们只能步行前往。

  原告高某昆已如约在被告洪某珍家门口等候,看样子已是望眼欲穿。只可惜洪某珍上山拣菌未回。据其胞兄讲,可能要到11时左右才会回来。无奈,法官只能一边布置巡回现场,一边等洪某珍回来。

  同样的地点,同样的场景,已是民商庭近年来的第二次巡审。只是这一次洪某珍家已硬化了坎上、坎下地面,改建了圈房,圈里还养上了七八只山羊。上一次审理时书记员的记录还在反扣的石臼上进行,这一次可以坐在八仙桌边坦然审理。看来这几年洪某珍的家变化还是挺大的。

  之所以进行这次巡审,是因为前次离婚(与其他人)被告不出庭而不得以巡审的经历。这次主审法官也多了一个心眼,事先跟村民小组长取得联系(洪某珍家电话均处于停机状态),小组长反映洪某珍胞兄曾跟他讲,这次开庭洪某 珍也不会去。为保证庭审的顺利进行,法官不得已进行这第二次巡审。

  快11点的时候,洪某珍终于提着塑料桶(拣菌用)回来了。她脚上的胶鞋完全湿透。干警让洪某珍简单收拾一下后庭审开始。

  庭审中,双方对离婚无异议、无子女、也无贵重财产和债权债务。想不到的是,双方为了共同财产木柜、衣柜和电视机的归属产生了争执,同时洪某珍要求其带去的嫁妆被褥、衣物等一并处置给原告,让原告一次性补偿5000元。原告同意补偿,但不同意补5000元,调解一时陷入疆局,法庭决定休庭分别再做双方工作。经过工作人员和双方陪同人员的劝解,最终原告同意补偿被告5000元,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是时,天也开始放晴了。

  当天,木家庄村小组长及十多个村民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20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