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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回乡过节?先还钱!
作者:牛奔 发布时间:2020-09-28 15:50:30
“我刚从外地回来,本打算今天早上回老家李桥镇和家人团聚,没想到你们天没亮就找到这儿了,真是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我现在就打电话筹钱还账!”9月27日,在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准备回乡过中秋的被执行人刘某对执行法官诚恳地说道。 2019年5月,刘某驾驶自己的小轿车在驻新路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导致张某天受重伤,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刘某向原告张某天赔付8.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刘某未按生效判决履行义务,原告张某天于2020年4月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手续。双方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刘某十日内一次性支付赔偿款8万元,申请执行人张某天放弃追要5000元赔偿款。谁知协议一签,被执行人刘某却消失得无影无踪,执行法官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案件执行进入瓶颈期。 9月27日深夜11点,申请执行人张某天打电话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徐某从外地回来过节,就在某快捷宾馆住。执行法官立即决定将此案件纳入28日凌晨的集中执行活动方案。9月28日凌晨4点50分,执行法官首站来到被执行人刘某所入住的快捷酒店,将沉浸在美梦中的刘某传唤至法院。 被执行人刘某向申请执行人张某天和执行法官道歉,称不该不守诚信,躲避执行,愿意继续按照原判决确定的义务履行。执行法官遂准许其打电话筹备赔偿款。上午8时36分,被执行人刘某家属将8.5万元赔偿款交至法院。在集中执行的强大威慑下,这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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