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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法院:巡回审判进村组 助力乡村社会治理
作者:黄光发   发布时间:2019-12-03 11:29:17


巡回审判现场。

  为落实司法为民制度,满足新时代农村地区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11月28日,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屏山人民法庭在屏山镇新富村开展巡回审判,公开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举行了一场内容丰富的法制普法课。新富村村民、村两委班子成员、村“五老”人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认真旁听了该案件的庭审。

  2019年8月21日9时45分许,被告驾驶超标二轮电动车经石城县某镇某村无名路段左转弯时,不慎与直行由原告丈夫李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后搭载原告)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及原告丈夫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被告无驾驶证,且其驾驶的车辆未承保交强险。综合案件事实,承办法官经过反复考虑与斟酌,认为该起案件是个很好的普法教材,特别是对于法律意识淡薄的农村来说,故决定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让当地老百姓近距离接触法律。在庭审现场,虽然审判条件比较简陋,但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旁听人员都能自觉遵守法律秩序。原、被告双方围绕本案争议焦点,向法庭提交了相关证据,并发表了质证、辩论意见。庭审进行了3个多小时,30余名当地村民旁听了庭审。因该案情较为复杂,主审法官决定择日宣判。

  为深入参与乡村治理,提高司法为民服务水平,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今年以来,石城县人民法院把巡回审判作为司法工作“深入群众、贴近群众、关注民生”的重要手段,并把巡回审判与普法工作、乡村治理、提高群众满意度工作结合起来。该院巡回审判庭选取有针对性、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进行巡回审判,一是让当地村民们“零距离”旁听案件审理,拓展了法制宣传受众覆盖面;二是增强了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该院的巡回审判不拘泥于单纯办案,每到一个村组,都会向当地群众发放《便民服务卡》、《诉讼服务指南》、《扫黑除恶宣传册》、《诉讼与执行风险告知书》等,把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做细做全,及时回应群众的司法需求,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受到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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