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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县法院多举措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作者:李新英   发布时间:2020-09-10 10:06:22


  尊重和关爱妇女儿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更是人民法院的职责所在。今年以来,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妇女儿童保护工作,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始终坚持依法保护的原则,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在保证公正审判的同时,优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一是开通涉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绿色通道”,为妇女儿童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该院在立案大庭开设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对争议不大、事实清楚的案件当日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当日立案、送达排期,立争达到快审、快判。今年以来,该院累计立案涉及妇女儿童案件144件。

  二是组织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审判团队,为妇女儿童撑起“保护伞”。精心挑选家事经验丰富法官组建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审判团队,专门审理涉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在该院刑事审判庭组建一个少年法庭,负责审理未年人犯罪案件,截至目前,该院此类案件结案率达97.22%。

  三是延伸审判职能,大力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宣传教育工作。该院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职能,以“法治七进”活动为抓手,利用“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等节点,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内容的普法宣传,今年以来,该院开展普法宣传6次。同时,充分发挥“访惠聚”驻村工作队作用,加大对特殊群体中妇女儿童的关心关爱,利用每周一“三结合”的时间,组织妇女儿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四是建立妇联、民政、司法局多元解纷机制,积极推进委托调解工作。坚持调解优先、调解为主的原则,积极帮助当事人化解家事纠纷,修复亲情关系,努力做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为形成家风良好、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贡献积极力量。今年以来,该院诉前调解涉及妇女儿童的家事纠纷230余件。

  五是加大对困难妇女儿童的救助工作。积极与村访惠聚工作队对接,对生活困难的妇女儿童,实行“一对一”帮扶,帮助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低保和临时救助,最大限度地帮助她们走出困境,今年以来,该院干警累计走访贫困妇女儿童家庭640余次,累计捐赠帮扶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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