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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赉诺尔区以法治之力推动呼伦湖保护再上新台阶
作者:郭珍   发布时间:2020-08-26 13:32:29


  呼伦湖是内蒙古呼伦贝尔大草原的“肾”,这就要求司法机关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好呼伦湖,以铁的决心、铁腕治理,把各项保护和治理措施落到实处。扎赉诺尔区人民法院建院以来,从巡回审判、监督调研、宣传教育三个角度出发,以司法力量为呼伦湖环境治理保驾护航。

  以巡回审判为基点,增强呼伦湖生态司法保护工作审判效能。一是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专业化合议庭、呼伦湖景区巡回法庭、绿色矿山巡回法庭,确保呼伦湖环境免受非法活动侵害。同时,建立《呼伦湖景区巡回审判工作细则》,以制度促行动。将民众关心的案件、关乎环境保护的案件、有警示教育的案件在巡回法庭进行公开审理,邀请景区旅客、企业代表及居民代表参与其中,以真实的庭审环境及发人深省的案情分析赋予呼伦湖生态保护工作司法意义。二是为增强呼伦湖司法保护工作的上下联动机制,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河湖保护法律服务工作站合署办公,安排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轮流坐班,将游客与景区、游客与游客之间的矛盾第一时间化解。

  以监督调研为动力,保障呼伦湖生态司法保护工作有效性。2018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法院审判委员会一行前往呼伦湖开展小河口生态资源保护调研活动;2019年7月,全国人大代表30余人赴呼伦湖生态自然保护区实地调研;2020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一行就扎赉诺尔区人民法院辖区内呼伦湖流域、矿山资源等自然生态开展环境资环审判工作调研。扎赉诺尔区人民法院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与各级调研组充分交流沟通,为扎赉诺尔区人民法院更好开展呼伦湖生态司法保护工作带来了新想法、新思路、新动力,助推扎赉诺尔区河湖环境资源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以宣传教育为抓手,助推呼伦湖生态保护普法工作落地生根。一是以每年“6·5环境保护日”为契机,走出法庭、走进群众,以纸质宣传材料为载体普法宣传呼伦湖生态保护。二是联合呼伦湖公安分局、扎赉诺尔区检察院,以座谈形式将呼伦湖生态保护的普法知识渗透至辖区内各单位,并与各单位就呼伦湖保护措施进行深入探讨。三是邀请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与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的模拟法庭,以亲身感受的方式将保护呼伦湖的重要性提升到法律层面上来。

  扎赉诺尔区人民法院将秉持惩治和保护并重双原则,以严厉打击生态环境犯罪的高压态势,持续对呼伦湖生态环境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行为,以法治之力实现呼伦湖环境治理工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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