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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一涉恶案公开开庭审理 10名被告人被控6宗罪
作者:罗铁真   发布时间:2020-06-23 10:34:23


庭审现场。
被告人出庭受审。

  6月22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潘某诚、覃某富等10名被告人涉嫌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诈骗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6项罪名案。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廖军生担任审判长,与两名员额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

  河池市、金城江区两级司法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被告人家属等40余人旁听监督了庭审。

  十人被控六宗罪

  当天上午9时,庭审开始,被告人潘某诚、覃某旺、韦某等10名被告人被押上法庭。公诉机关指控10名被告人共涉嫌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诈骗、容留他人吸毒6项罪名。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潘某诚、覃某富、韦某等人自小结识,称兄道弟,近几年间逐渐招揽了潘某航、潘某广、覃某甲、覃某乙、陆某几人以及潘某夫、金某强等多名未成年人充当“小弟”,在金城江区城区范围内多次持刀具、枪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逞凶斗狠。2018年7月至12月间,共涉嫌实施2起聚众斗殴、2起故意伤害、4起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致使2人重伤、2人轻微伤。此外,10名被告人还分别在多起案件中涉嫌非法持有枪支、诈骗、容留他人吸毒。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潘某诚等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违纪扰民、扰乱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应依法严惩。

  庭审预计持续两天

  该案为自治区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也是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金城江区法院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的前提下,首次将在押被告人提押出所开庭审理的涉恶案件。

  为保障诉讼秩序正常,确保被告人及诉讼参与人的人身安全,金城江区法院在开庭前研究制定了详实的庭审预案,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开庭相关事宜,对审判庭、提押车辆等相关场所和设备进行全面消毒,确保防护到位。

  庭审中,合议庭全面贯彻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详细的调查,依法保障各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庭审程序合法、过程紧凑、重点突出、层次分明,并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

  截至发稿前,庭审仍在有序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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