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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法院对黑恶势力“打财断血”不手软
作者:胡冬明 苏鹍   发布时间:2020-05-22 10:29:59


    自扫黑除恶活动开展以来,河南省新县人民法院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和程序关,在明确黑恶势力认定标准、证据标准的基础上,依法打好追缴、没收、财产刑等刑事组合拳。截至目前,该院审结的4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共执行到位罚金人民币近7万元,实际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30余万元。

  该院已审结4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分别是吴某等五人恶势力团伙敲诈勒索涉案,杨某等三人恶势力团伙寻衅滋事案,古某等七人恶势力团伙(依法认定其中四人为恶势力团伙)寻衅滋事案,陈某等三人恶势力团伙寻衅滋事案。

  上述四起案共判处罚金刑人民币近10万元;判令继续追缴违法所得及责令退赔97余万元。该四起涉恶案件生效后,涉及财产刑的部分均及时移送立案强制执行。截至目前,共执行到位罚金人民币近7万元,共实际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30余万元。罪犯古某等七人寻衅滋事案执行终结外,其余三案因少数罪犯确无履行能力而终结本次执行,待罪犯有履行能力后将继续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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