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刘小燕一次性向申请执行人戴某发放执行案款170余万元,申请执行人戴某作为原告的两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执行员的不懈努力下终于顺利执行完毕。
2020年1月9日,由于被告迟迟没有偿还借款,戴某遂向武冈法院申请执行自己作为原告的两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执行员受理该案后,立即对两案被告名下财产进行网查和传查。在查到两案被执行人在长沙各有一套房产后,3月19日,执行员委托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协助对两处房产进行查封。由于两处房产被查封后,两案被执行人均在外地,为了推动下一步执行,同时保证被执行人的房产在处置时价格设定合理,执行员在疫情期间通过电话、微信积极与两案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就房产拍卖底价进行协商。在案件双方当事人就房产拍卖底价达成一致意见后,4月16日,执行员委托淘宝网网络司法平台对两处房产发起网拍。5月18日,两处房产一处以拍卖底价成交,另一处以超出拍卖底价成交。
在协助买受人办理好过户手续后,6月12日,执行员为申请执行人戴某发放房屋拍卖款共计170余万元。领款当天,戴某十分感动:“我还以为受疫情影响,钱到位不会这么快,为现在的司法便捷和法官的敬业精神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