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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一天执结3件“骨头案”
作者:李方弟 发布时间:2020-06-10 15:33:45
“法院判了也不能把我怎么样” 6月9日晚上9时,天色已经黑透,但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闻青松的办公室仍然灯火通明,拿到执行款的轩某的老父亲数度哽咽:“7年了,我跟儿子往荣某家跑了无数趟都没结果,没想到咱睢县法院半天的工夫就追回了工资,太感谢咱法院了!” 2013年,轩某在被执行人荣某承包的工地上干活,荣某给轩某结算了部分工资,剩余的37455元打了欠条,约定以后再付。但逾期后,经轩某和父亲几次上门讨要,荣某不仅不还款,还大声叱骂轩某父子,并扬言:“你去告我吧,就算法院判了也不能把我怎么样!”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闻青松加了荣某的微信,给荣某打电话,但荣某都置之不理,态度十分强硬。一边是申请人在苦苦等待,一边是被执行人在花天酒地,闻青松当机立断,决定对荣某强制执行!荣某被拘传至法院后,闻青松开始向荣某讲述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你不要以为被拘留了就可以不还钱了,如果拘留后还不履行就会按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你被拘留一天,你生意上会损失多少?你自己算算这个账,看看划得来吗?”见荣某被说动了,闻青松又说:“你看人家父子俩的生活也很拮据,老人家都快80岁了,一身是病,他儿子打工挣这么点钱,本想为父亲尽尽孝,让父亲过上好日子,你又不是没有履行能力,这样对待人家,心里不觉得愧疚吗?” 在闻青松的耐心劝说下,荣某终于收起了蛮横的态度,向轩某父子道了歉,当晚履行了全部义务。此劳务合同纠纷案得以圆满执结。 “你也有老的时候” 一边是轩某父子父慈子孝,亲情感人,而另一边,在执行法官申震的办公室里,却上演着相反的剧情——被执行人因拒不赡养80岁的老父亲被第四次拘传至法院。 早在2012年,李二、李三(化名)兄弟就因为不赡养老人被睢县法院判决每人每年年底向父亲支付1097.99元赡养费,但兄弟二人支付到2016年就停止了。而此时李三的父亲年事渐高,承包地早已分给儿子们,自己也没有收入来源,便向睢县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该案换过多个承办法官,李家兄弟也被多次拘传到法院,每次都答应给父亲赡养费,但最后都没有履行。 这一次,接连四天,李家兄弟都采取逃跑、躲藏的方式,躲避执行法官申震的到访。6月9日下午,执行干警穿上便衣,换乘私车,终于将李家兄弟围堵在家中。李二当场履行了义务,把赡养费给了老父亲,但李三和妻子却拒不履行,被拘传至法院。到了法院,申震向李三说:“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些什么,你觉得反正自己都是法院的‘常客’了,最后法院都会像以前一样把你放了抓,抓了放,这回你想错了。你哥哥已经交齐了赡养费,如果你再不履行义务,不仅要多交罚金,被司法拘留,还会因拒执罪被判刑,你自己想想后果吧。本来嘛,向父母尽孝是天经地义的事,你父亲都80多岁了,为你们兄弟操劳了一辈子,给你娶媳妇、带孩子,到老了,没享几天福,竟然要沦落到被饿死的地步,法院判决你支付的赡养费跟你的收入比起来非常低,你完全可以负担。你的儿女都在看着你,你也有老的时候,等你不能动的那一天,你的儿女像你对待他们爷爷一样对待你,你看这是不是报应?” 在申震的耐心劝说下,李三心生愧疚,当天就让妻子送来了拖欠数年的赡养费,并写下保证书,保证以后每年年底按时交给父亲赡养费。这一家庭纠纷案顺利执结。 “我不会赔给她钱的” 6月9日中午,胡某、王某母女被执行法官卢卫涛拘传至法院后,仍然态度强硬:“我不会赔给她(申请人刘某)钱的!” 2019年1月,在农贸市场,胡某、王某母女驾驶的车辆与申请人刘某停放的车辆发生剐蹭,双方开始争吵进而互相厮打,结果导致刘某面部、颈部受伤,后胡某、王某母女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日。睢县法院认为双方在发生矛盾时不采取合法渠道解决,没有克制冲动,导致产生肢体冲突,都存在一定过错,判决胡某、王某母女连带赔偿刘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52651.06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联系胡某耐心劝说,但胡某一家仍然认为自家人没有做错,认为赔偿金额过大。将胡某、王某带至法院后,卢卫涛向她们解说:“俗话说得好,‘伸手不打笑脸人’,咱们平时生活中,张口说个‘请’、‘谢谢’、‘对不起’,非常简单的事,就能避免很大的冲突。在这件事上,你们和刘某都有过错,对于刘某的过错,法院已经驳回了她的其他请求,现在的赔偿金额也是你们申请重新鉴定的结果,刘某被你们打伤的事实摆在这里,这是赖不掉的,尽快履行义务,你们家也能尽快摆脱这件事对你们的影响啊。” 胡某母女两人思前想后,意识到只有尽快履行义务,才能走出这起冲突给家庭带来的影响,于是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和刘某达成和解协议,分两次支付给刘某赔偿金。这一健康权纠纷案也得以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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