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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法院”显身手 “隔空”审理盗窃案
作者:赵裕华 发布时间:2020-06-09 10:17:59
远程庭审现场。 近日,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起,由贵州省丹寨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某、潘某某盗窃,余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在丹寨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庭审被告人席上仅出现了一名被告人,另外两名被告人出现在法庭两侧的显示屏上。 这是丹寨县法院使用远程庭审系统连线至被告人所在的羁押室,实现“隔空审理”。法庭现场仅有法官、公诉人和书记员、被告人余某某,被告人刘某和潘某某通过视频的方式出现在法庭的大屏幕上,二被告人可在看守所羁押室的显示屏上看到整个法庭现场。庭审中,审判长按照平时的程序组织控辩双方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庭审活动有序进行,庭审画面清晰,语音流畅。 丹寨县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某、潘某某在泓文学校工地,共盗走15部手机后通过中通快递寄给深圳市的余某某代为销售。经鉴定,被盗的15部手机价值共计17069.85元人民币。该案被告人潘某某、刘某现羁押于丹寨县看守所,被告人余某某被采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居住在广东省深圳市。丹寨法院院长龙和斌作为主审法官,决定借助远程视频系统开庭。经审理,三被告人被当庭处以十个月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疫情防控期间,丹寨法院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协调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充分利用远程庭审系统审理案件,截至目前已采取这种方式审理了6起刑事案件。此举不仅解决了疫情防控期间在押被告人提押难的问题,同时也最大程度地保护了被告人的人身安全,解决了法院押解警力不足的问题。 该院院长表示,将持续推进信息化与司法审判相结合,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方式,加大远程庭审系统使用范围,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为创建和谐平安丹寨积极贡献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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