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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男子不履行判决反而起诉变更抚养关系被驳回
作者:邹国宝 发布时间:2020-05-08 16:24:00
离婚判决生效后,男方不履行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反而提起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诉讼,其起诉被依法驳回。 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28日判决原告何某与被告耿某离婚,婚生女何某某由被告耿某抚养。判决生效后,因何某拒不将何某某交给耿某抚养,耿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目前该案件正在执行中。 2020年4月3日,何某以原判决未征求被抚养人何某某的意见为由起诉,请求变更何某某由其抚养。法院审理认为,何某在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的情况下,反而起诉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其诉讼缺乏相应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依法予以驳回。法院遂作出裁定,驳回了何某的起诉。 法官提醒:当事人实现相应的权益,首先权益要合法,其次要通过合法的程序实现,否则,法律是不予支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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