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柞水县人民法院家事法庭巡回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2020年4月18日,老人黄某在女儿的陪同下来到柞水法院家事法庭,要起诉她两个儿子及女儿,在交谈中了解到,老人育有三儿一女,小儿子多年前在矿难中不幸去世,十几年前老伴也因病离世,后老人便随女儿一起生活。这么多年来,大儿子对她不闻不问,二儿子远在外地,也照顾不上她。随着老人年龄渐增,身体每况愈下,眼睛也因白内障看不清楚,女儿几年前离异后独自带着孩子,生活也非常艰辛。想到自己含辛茹苦养大的儿子,现对自己弃如敝履,老人伤心落泪。
立案后,法庭高度重视,立即与老人的子女联系了解情况,大儿子表示,自己并非不赡养老人,只是自小老人就不疼爱自己,偏爱弟弟,前两年更是因为移民搬迁,旧房腾退补偿款被弟弟拿走闹得不可开交。承办法官又电话联系了原告远在外地的二儿子,他说补偿款确是他拿走了,他是害怕哥哥把钱据为己有,母亲用不上而替其保管。承办法官分析到这是兄弟之间的矛盾,却将老人置于尴尬境地。
法院庭审后法庭并未当庭宣判,而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法官的释法说理,母子之间的隔阂得以破冰化解,三兄妹最终达成和解,老人随女儿生活,两个儿子每月支付老人生活费400元,医疗费用由三兄妹平均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