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审判庭里的别样“全家福”
作者:杨承杰 王卫婷 发布时间:2016-02-24 16:14:28
“全家福”照片。 2月23日,梅婆婆在六个子女的陪同下,在承办法官、书记员和村委会主任的见证下,在四川省蓬安县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里照了一张别样的“全家福”。 2月22日下午临近下班之时,梅婆婆冒着春寒,步履蹒跚、满目凄凉地来到蓬安县法院。值班干警接待后,通过询问得知,梅婆婆今年八十四岁,家住蓬安县锦屏镇金鸡口村,膝下六个子女,新年伊始,因赡养问题,亲人之间产生了矛盾,以致天年难养。 因梅婆婆情况特殊,院领导当即安排梅婆婆所在辖区锦屏法庭杨法官立即办理此案。杨法官一边安抚梅婆婆的情绪,一边耐心听取梅婆婆的意见,并马上与镇政府、村委会联系、协调工作,打听并联系到梅婆婆的六个儿女。由于梅婆婆年龄较大,行动不便,杨法官将梅婆婆护送回家,并与梅婆婆及其儿女们商定好次日到县法院处理此案。 23日下午,锦屏镇政府指派金鸡口村村委会主任吴光艳到法院,参与此案的诉前调解。调解才刚开始,梅婆婆的子女就因为意见不一致而发生了激烈的争吵,杨法官一边稳住现场,一边与吴主任进行穿插调解。在三个小时的辨法析理、文明传承与亲情传递的诠释下,六个子女终于达成了赡养协议,梅婆婆随子女生活居住,由六个子女轮流照顾,三个儿子每人每月给付赡养费100元。 “杨法官、吴主任,感谢你们的尽心调解,才让我们一家人又团圆了,跟我们一起照一张全家福吧!”最后,在承办法官、书记员与吴主任参与的合影中,一张承载幸福的“全家福”在审判庭里圆满绽放。 责任编辑:
力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