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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妨害公务 西林“三黄”涉恶案公审
作者:尤子哲 发布时间:2019-12-24 08:57:27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12月23日上午, 广西西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西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黄某荣、黄某攀、黄某兆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妨害公务一案。该案是该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理的第二例涉恶案件,西林县各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共200余人参加了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以来被告人黄某荣、黄某攀、黄某海经常纠集在一起,在那佐苗族乡一带插队装车、堵路、谩骂、恐吓、威胁,实施敲诈勒索等行为,不断排挤来鸿运石场拉砂石料的外来司机及车辆,致使多名司机因此放弃到鸿运石场运输砂石料的业务。为发泄不满情绪,被告人还冲击扶贫会议现场,对本村驻村工作队员进行谩骂、人身威胁,致使扶贫工作会议中断无法正常进行,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妨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严重影响脱贫攻坚工作的正常开展。三被告人多年来多次勒索他人财物,横行霸道,为非作恶,逐渐发展成为农村恶势力犯罪团伙,人民群众、运输司机敢怒不敢言,严重扰乱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某荣、黄某攀、黄某海经常纠集在一起,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著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三被告人已构成恶势力团伙,其行为符合恶势力性质犯罪特征,应当从重处罚。 庭审中,合议庭就公诉机关指控的黄某荣等3名被告人涉嫌的罪名和事实,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分别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本案将择日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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