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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法院:铁面女法官 柔肩担正义
作者:吕崇玲 张凤利   发布时间:2019-11-29 13:24:54


兴义市法院刑庭四位员额法官与副院长(左三)合影。

  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人民法院有一支年富力强、团结战斗的“巾帼集体”。她们只有9人,却年均受理案件千余件;她们平均年龄仅有30岁,且4名员额法官均为女性。她们手执法律利剑严惩犯罪,柔肩不弱亦勇担社会正义,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她们就是刚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的兴义市法院刑事审判庭。

  走进兴义市法院刑庭法官的办公室,仿佛来到一间档案馆。每一位法官的桌上,都堆放着一人高的卷宗。此时,法官们或是在讨论即将开庭案件的细节,或是在认真审查证据材料,又或是在为即将开庭审理的案件做足准备。

  在黔西南,兴义市法院案多人少是出了名的,刑事审判庭尤为突出。她们审理的案件中有的“很黄”、有的“很黑”、有的甚至“很暴力”,但刑庭的女法官直面邪恶却正义凛然,以女性独有的智慧与感染力审判了一起起刑事案件,丝毫不让须眉。

  “请法警带被告人金某某等9人到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一起微信组织跨省卖淫案在兴义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内开庭审理。刑事审判庭大多是男性法官的主场,而在兴义市法院,4名女性员额法官却挑起了刑事审判的大梁。面对穷凶极恶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她们不卑不亢,严肃认真地对待这起案件,让违法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

  “被告人金某某犯组织、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六个月,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4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审判长宣读道。

  在审理“天津天狮”传销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时,因涉案人员达18名之多,案件错综复杂、社会影响恶劣,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刑庭法官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严格遵守审判程序,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细致调查核实,严格审查证据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最终查证事实真相,依法作出判决,用法律利剑斩一方黑恶、护一方正义。

  据兴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邓国琴介绍,从2017年1月至2019年10月,兴义法院刑庭共受理刑事案件2644件,审结2528件,结案率为95.61%,人均结案数近260件。同时,还依法审结了一大批涉黑涉恶案件,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近年来,兴义法院刑事审判庭在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和院党组的科学领导下,牢固树立“审判执行第一要务”理念,坚持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开展刑事审判工作,严惩各类犯罪行为,为辖区社会平安和谐稳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自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兴义法院共受理涉黑案2件31人,审结1件16人;受理涉恶案14件122人,审结12件96人,极大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院刑事审判庭也因此多次被表彰为“先进集体”。

  “兴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由于在扫黑除恶和刑事审判工作中表现突出,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先进集体’表彰,是全省唯一一个获此殊荣的基层法院。获得这样的殊荣,是兴义市人民法院共同努力的结果。得到这样的荣誉,不是我们的终点,而是我们的起点。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结合“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工作抓好、抓实,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再立新功,并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让老百姓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兴义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二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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