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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榜样 执行战线的“老黄牛”
——记湖南省双清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姚新志先进事迹
作者:张雪珊 李博偲   发布时间:2019-11-11 14:00:58


姚新志在工作中。
姚新志工作照。

  “快退休了,我想用一年的时间干完两年的工作,多为老百姓干些实事。”这是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姚新志经常说的一句话。

   说起老法官姚新志,与他打过交道的群众无不交口称赞,和他并肩作战的法院干警个个佩服不已:“其实榜样就在我们身边,他就是我们法官中的‘老黄牛’。”

  10月23日,59岁的姚新志作为邵阳市双清区委宣讲团成员,在区财政局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宣讲过程中,突发脑出血倒在台上,被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紧急施行手术,目前仍在医院治疗。

  11月5日,双清区委书记吴劲松作出要求,大力宣传推介姚新志同志的先进事迹,树立典型,弘扬正气。

  赤心向党,永攀高峰的“标杆”

   从乡长到区委党校校长,再到法院任纪检组长,姚新志在每个岗位上都兢兢业业,勤劳肯干,留下了一串串辉煌业绩,但从不因此而向组织提要求、提条件,更没有倚老卖老,用他的话来说:我这棵“铁树”,定会在工作中“开花结果”。

  2011年,组织安排姚新志任双清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在众人眼里,是“官”,可在他看来却没有什么特别。他始终做人低调,为人谦和,待人真诚,不仅勤勤恳恳的做着本职工作,还主动请缨,接手了许多常人避之不及的棘手工作,为单位排忧、解难,却从未言苦、叫累。纪检工作是管人、管事又得罪人的工作,铁面无私、依法依规是纪检干部的基本操守,它与法官办案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这奠定了姚新志事后成为一名优秀法官所应具有的思想品德和法治理念。

  2013年,不是法律专业出身的姚新志,忙里偷闲,充分利用工作之余,自学法律知识,凭借自身不懈的努力,获取了法官的“入门资格”。那时,他53岁。三年后,全国法院开始进行载入史册的司法体制改革,员额法官办案制度开始施行。这时,他主动提出愿意辞去党组成员职务,脱去这身“官袍”,希望考入员额,真正成为一名为百姓主持公平正义的法官。

  大家都感到诧异,“不到四年就退休,好好的‘官’不当,这么大年纪了跑到一线去办案?”

  “他呀,就是爱折腾。”姚新志的家人这样评价他。

  最终,通过严格的考试和考核,姚新志如愿以偿成为一名员额法官,56岁的他以一名普通执行人员的身份,开始了奋战一线的执行生涯,继续在一线发光发热。原本可以套改为四级高级法官的他,因名额所限,主动放弃,让给了其他年富力强的法官;2019年,有一个晋级四级高级法官的名额,他再次主动放弃。同事、朋友、家人极不理解,他说:“我就要退休了,名额稀缺,待遇对我来说并不重要,我能办案到退休的最后一天,才是我最大的慰藉和荣光。”

  铁心执法,披荆斩棘的“利剑”

  56岁,在执行工作岗位上,是绝对的“高龄”。执行案情错综复杂,有的案件不仅人数众多,执行地点还特别偏远,加之“人难寻”“物难找”等原因,没有异于常人的韧劲,是难以坚持下去的,但姚新志一干就是三年。在这三年里,他一共执结358件案件,平均3天就要执结一件。其中绝大多数案件都是疑难、复杂案件,并且不乏大量的涉执缠访、闹访案件,但凡经他办理的执行案件,大都能案结事了,深得申请执行人的称赞,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群众满意的背后,是咬紧牙关的坚守和呕心沥血的付出。在法院看到姚新志的身影时,他不是行色匆匆正要出去执行,就是风尘仆仆执行归来,抑或是手上攥着厚厚的资料,带着申请执行人去领取执行款。

  “昨天星期天,我经过邵阳大道时,看见姚法官冒雨劝说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当时深受感动。”2017年12月的一天,双清法院副院长王跃民激动地说起他的见闻。

  原来,因为被执行人一直和法院“躲猫猫”,这个案件已经拖了许久。那几天,申请执行人告诉姚法官,对方近期在该工地。得知这一消息,姚新志不分黑夜白天,想尽办法去寻对方的踪迹,终于在一个周末休息的时间,遇上了行踪不定的被执行人。刚开始交谈时,对方一副赖账到底的模样,语气十分嚣张。那时正值腊月,天空下着丝丝冷雨,姚法官一边与之交谈,一边帮他拂去肩头上的水珠。这些不经意的举止和善意的规劝,化解了对方的敌意,他先是一怔,随后语气也开始缓和,表示愿意跟姚法官好好谈一谈。正是春风化雨般的“柔情”,让姚新志为无数个本以为“无解”的执行案件打开了执行“缺口”。

  虽然姚新志平时温文尔雅,待人谦和,但只要经他执行的案件,处处充满了“法”的权威,当事人都心服口服。也正是这样,他圆满化解了无数令人头疼的疑难、复杂涉执信访案件。他坚信,公信力就是最好的“利剑”。

  热心为民,有口皆碑的“名片”

  不了解姚新志的人也许会认为,按理来说,当过“官”的人自然是有些架子的,但一心扑在工作上的姚新志,不仅没有“官”架子,甚至对待当事人比对待自己家人还上心。

  在一个执行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其中一方因为不懂法律,对法院的执行行为产生了误解,大吵大闹起来。姚新志体谅对方一大早坐早班车赶来法院,也知道对方对法律知之甚少,他本着将心比心的想法,先将其请进办公室,随后从案件本身入手,向其释明法理。临近中午食堂开饭的时间点,姚法官想着对方路途远,车程久,主动留当事人去食堂用餐,自掏腰包为其购买饭菜,在用餐过程中,仍然不忘对其进行安抚,引得周围干警纷纷关注:“姚法官这样的老党员真是不可多得!”

  在执行工作中,姚新志始终坚持着一个原则,那就是换位思考。他常说,“来法院打官司各有各的难处,理解和体谅是最好的工作方法。”

  有当事人前来打听道:“请问执行局怎么走?我听说法院有位姚法官,办案公平公正,他办的执行案子双方都心服口服,是不是?我想找他咨询执行问题。”

  就这样,姚新志成了双清区法院的一张“名片”,他“老黄牛”式的工作精神,也一直为身边的人所感染。

  除此之外,姚新志清正廉洁、淡泊名利的品质也是出了名的。在与当事人打交道的过程中,他自掏腰包是常有的事;因为出色的工作,近年来他常常被推荐评选为各类“先进”。但他毫不在意,总是谦和地微笑着拒绝:“我就不用啦,这些荣誉还是留给年轻人吧。”

  呕心沥血的背后,姚新志也留下了一串串光辉的足迹:2003年记三等功一次,2009年荣获市级党校“优秀校长”称号,2015年分别被评为邵阳市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双清区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驻村帮扶工作先进个人,2016年被评为全区群众和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办理先进个人,先后多次受到区政府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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