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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法院出重拳“打财断血”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作者:李峥嵘   发布时间:2019-11-06 13:21:11


    为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近日,宁夏彭阳县人民法院组织对进入执行阶段的孙晋勇等2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刑事判决涉财产部分开展“打财断血”专项执行行动。

  2019年6月4日,彭阳县法院对孙晋勇等27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孙晋勇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被告人田传军等26人犯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二年六个月至十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依法适用罚金刑。8月16日,彭阳县法院对孙晋勇等27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同案犯张庆林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判决生效后,孙晋勇等28名被告人对并处的罚金及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部分一直未主动履行。

  为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彭阳县法院组织对进入执行阶段的孙晋勇等2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刑事判决涉财产部分开展“打财断血”专项执行行动。通过提讯孙晋勇等28名被执行人,并对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传统查控排查,摸清孙晋勇等2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组织及其成员财产状况,及时对涉案财产采取线上冻结、扣划等强制性措施。

  10月11日至11月2日,彭阳县法院共派出4个执行小组,赴山东、内蒙、河北、吉林、河南、江苏、湖南对孙晋勇等28名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财产进行现场查控、查封。经过近一个月的努力,执行干警通过到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村委会、家庭住所等地,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不动产登记信息、工商登记信息,了解各被执行人家庭情况,宣传法律知识等,共查封被执行人车辆一辆,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165056.27元,尚有7671.99元正在扣划中。

  “打财断血”,最终要体现在执行到位上。彭阳县法院坚持审执“一盘棋”理念,汇聚“打财断血”合力。刑事审判庭全面调查涉黑涉恶组织财产状况,在宣判前与执行局会商涉案财产处置方式方法,特别是针对股权、投资类保险等疑难复杂财产权利的处置方式提前研判,确保涉案财产顺利执行。执行局创新执行方法,因案施策,加大等值财产执行力度,确保财产刑判项落到实处。下阶段,彭阳县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力度,做到 “打财断血”不放松,查人寻物与查找线索同步,确保“打财断血”专项执行行动取得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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