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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避执行转卖房产 洪江一“老赖”被拘留罚款
作者:廖郑静 胡云淞   发布时间:2019-11-05 13:24:20


执行现场。

    2019年10月30日,湖南省洪江人民法院执行局在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执行中,依法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柳某作出拘留15日、罚款2000元决定。

  洪江人民法院在执行(2019)湘1291执恢33号唐某申请执行柳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在法律文书生效后转移、变卖其与其父共同所有的位于某小区的房产,其行为已经构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情形,遂作上述决定。

  10月30日,该院对被执行人柳某实施司法拘留,并交付公安机关执行。在拘留期间,被执行人承认并改正了自己的错误,委托家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并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悔过。法院经审查,对被执行人作出提前解除拘留决定。

  该院通过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既给“老赖”以威慑,同时也保护了申请人的财产权益,维护了法律权威,更显示了该院执行人员办好执行案件、提高执行质效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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