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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2019·黑龙江执行行动”进行全媒体直播
作者:李长文   发布时间:2019-10-31 13:24:30


演播室现场。朱丹钰 摄
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现场。
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执行现场。

    10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同举行的全国法院第八期《正在执行——“雷霆2019·黑龙江执行行动”》全媒体直播活动正式启动。

  本次全媒体直播活动采用电视、网络同步直播。执行现场跨越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鹤岗市四地。从上午9点开始,持续2小时不间断的直播,聚焦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哈尔滨市巴彦县人民法院、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集中执行的4个执行现场,和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人民法院集中宣判的3起拒执罪自诉案件,充分展现黑龙江省各级法院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的坚定决心与力度。1966万网友在线观看直播。

  黑龙江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启胜,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哈书菊做客直播间,同步解读此次执行行动。人民日报、央视新闻移动网、人民网、黑龙江广播电视台等50余家中央、省市新闻媒体参与报道,黑龙江法院网、黑龙江高院官方微博同步转播。

  上午9时,黑龙江高院执行指挥中心统一发布执行命令,200名执行干警、50辆警车准时出发,迅速奔赴执行现场。 

  强制腾迁,保护胜诉权益 

  9时许,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来到该市阳明区铁岭镇护路街的一处厂房。据执行法官介绍,2011年9月,牡丹江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北安信用社与牡丹江市阿穆尔食品有限公司、牡丹江市鑫胜经贸有限公司签订贷款合同,以贷款方所持的三处厂房为抵押物,贷款金额500万元。合同到期后,贷款方却没能按时还款,并多次违约。牡丹江中院依法张贴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公告,限被执行人在2019年10月20日前迁出房屋,逾期不迁,将依法强制执行。执行开始后,执行人员先后清点物品并造册,确定物品存放场所,将房屋腾空,交付申请执行人。 

  近年来,黑龙江法院持续开展清理金融机构不良债权工作,推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2016至2018年,共执结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5.5万件,执行金额近90亿元。 

  执行联动,依法惩治“老赖” 

  9时40分,哈尔滨市道外区公安局拘留所矛盾化解室内,道外区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正在提审已被拘留的被执行人。此前,按照全省法院开展“惩赖行动”专项活动的统一部署,道外区人民法院于10月26日启动“秋风扫赖”专项执行行动,5天来依法共对19名拒不履行义务、违反报告财产制度等被执行人集中采取拘留措施。在拘留期间,道外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和道外区公安局拘留所干警共同做好被拘留人的跟踪、督导、劝解工作。最终,在强制惩戒的同时,用苦口婆心让被执行人认识到错误,提前履行了义务。 

  道外区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联合签约,是执行联动机制的一个具体表现,法院与拘留所对接,建立执行案件拘留工作绿色通道,简化了工作程序,大幅提升了司法拘留效率。由拘留所协助法院对被执行人进行普法教育,促使被执行人思想转化,有利于及时化解矛盾,消除当事人双方的对立情绪,进而提升执行工作的社会效果。 

  9时55分,哈尔滨市巴彦县法院执行人员来到被执行人所在单位。被执行人尚某辉是一名公务员,2017年4月至2018年2月,他先后4次向毕某借款228100元。但借款到期后,尚某辉却迟迟不还钱,毕某向巴彦县法院申请支付令,可是尚某辉依然未按照支付令确定的期限履行还款义务。毕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按照执行计划,今天10时,巴彦县法院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送达了司法建议,建议严格限制尚某辉评先评优、晋职晋级,建议单位领导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 

  黑龙江高院执行局综合处处长李英辉表示,目前,省法院与全省31家单位签订的失信惩戒备忘录已经发挥出强大作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购买机票、高铁动车票、入住星级以上宾馆等措施已经落地见效,真正实现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哈书菊认为,建立执行联动机制是对执行难的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治本之策,对社会主体有很强的规范作用和教育引导作用,是促进全社会法治意识提升的重要方面。 

  快立快执,让执行不求人 

  10时38分,鹤岗市兴安区兴山路261号,鹤岗市兴安区法院执行人员来到鹤岗市东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厂房门前,对该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进行强制执行。这起案件中,被执行人鹤岗市东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三次在申请执行人鑫塔公司处赊走1万吨水泥熟料,欠下300余万元。法院作出判决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给付义务,鑫塔公司申请法院执行。该执行案件10月20日立案,在今天的执行过程中,法院执行人员进入财务室进行了搜查,对厂区设备进行了查封,并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案件执结。

  鹤岗市兴安区政协委员米凤芝在采访中表示,今天的执行行动展示了法院执行工作的速度、力度、温度,是“执行不求人”的生动实践。

  打击拒执,凸显执行强制性 

  当天,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人民法院对三起拒执案件公开宣判,三名被执行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人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两人被判处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6年以来,全省法院不断加大对拒执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截至目前,共判处拒执罪300余人。在今年开展的“惩赖行动”中,法院对74名被执行人以拒执罪判处了刑罚。

  11时许,5家法院陆续向黑龙江高院执行指挥中心报告,今天的执行行动共查封约3000平方米的3层办公楼1处、铁粉7000吨、石灰石5000吨,腾退厂房3500余平方米,搜查账本6册;拘留19人中,经说服教育和矛盾化解工作,4人当场履行30余万元,另有6人明确表示将于近期履行义务;向1名公务员身份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发出限制评优选先、晋职晋级的司法建议;依法对3名被告人以拒执罪判处了刑罚。



来源: 黑龙江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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