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谢某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宣判后,被告人谢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被告人谢某,女,1995年出生,专科毕业后在家待业。为了还其因打游戏欠的信用卡债务,2019年初通过贴吧发布虚假信息,称其认识一些“大师”,可以通过“法术”改变一个人的命运。之后,其假扮“大师”添加被害人张某为微信好友,称张某命中有“婚煞”可以帮其破解,以画符、信用卡提现、家人住院等编织用钱理由先后向张某索要钱财,受害人张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多次向被告人谢某转账共计人民币42400元。两个月后,被告人谢某以能够给被害人曹某某治疗双向情感障碍做“法术”为由,以同样的方法,通过微信、支付宝多次向曹某某索要钱财共计人民币8120元。被害人张某发现被骗后报案,2019年5月30日被告人谢某被新蔡县公安局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共骗取他人财物5052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谢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谢某的家人退还谢某骗取的赃款,取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