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宣州法院公开审理5人涉恶犯罪案 代表委员旁听
作者:文/图 李雯 程洪   发布时间:2019-10-23 16:26:18


庭审现场。
旁听席。

  10月23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徐超等五人涉恶犯罪案件。为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地方党委、政法机关等部门间的联络工作,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此次庭审邀请了宣州区各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宣传干事,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联络员,区扫黑办全体人员等共计80余人参加了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7月5日,被告人徐超使用杨明身份信息注册成立宣城菜鸟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简称“菜鸟金服”),实际股东为被告人徐超、陈敏及孙伟(另案处理)、李清秀(另案处理)、李浩然等人,被告人崔星强及丁力(另案处理)所占股份实为徐超所有。其中,被告人徐超负责全面管理,并与丁力负责放贷审核;李清秀及被告人胡文清、陈敏、崔星强、王昆负责催收;被告人孙伟及张磊等人均系业务员。同年10月份,公司迁至宣城市区国购广场某写字楼内,更名为“垚鸿金服”。至2018年2月份左右,公司停业。“菜鸟金服”及“垚鸿金服”经营期间,形成了以被告人徐超为首要分子,被告人胡文清、陈敏、崔星强、王昆为骨干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以无抵押、无担保小额贷款为名,诱使急需资金的被害人签订单方借款合同,并通过资金走账流水制造虚假给付事实,实则扣除第一期或前二期本息,以及“材料费”、“上门家访费”、“平台服务费”等费用。此后,通过认定被害人向别家公司借款系违约等手段,强行要求被害人给付钱款。期间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向被害人催收,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徐超、胡文清、陈敏、崔星强、王昆共同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被告人徐超、胡文清、陈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等手段,强索他人财物,其中被告人徐超既遂犯罪数额4000元,未遂22672元,被告人胡文清、陈敏犯罪数额4000元,数额较大,被告人徐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犯罪数额17325元,数额较大,应当以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追究被告人徐超刑事责任,以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追究被告人胡文清、陈敏刑事责任,以非法拘禁罪追究被告人崔星强、王昆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尚在进一步审理中。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9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