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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女子“脚踏两只船”以恋爱为名诈骗17万余元
作者:王继业 许姣 发布时间:2019-10-30 15:00:59
近日,山东省威海经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婚恋交友为名的诈骗案,被告人周某以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37岁的周某与丈夫在荣成市一起经营着一家小饭店,闲暇时无聊的她便想着在网上找人聊聊天。周某觉着自己表妹长得好看,便用表妹的照片当微信头像和自己的聊天照片,又觉着自己一个同学赵某的名字好听,便用了这个同学的名字作为自己的名字,这样来博取对方的好感和信任。通过搜索“附近的人”及朋友圈介绍的方式,周某先后添加了郑某、吴某的微信,并分别以“90后”工厂员工及“85后”健身教练的身份与二人进行聊天。 用了两年多的时间,“赵某”先后与郑某、吴某确立了“恋爱关系”。之后,“赵某”便以买衣服、看病、装修,甚至是嗓子痛、过爸爸节等各种名目向郑某、吴某索要几十元至几千元不等的钱款,而陷入热恋的吴某,也很大方,每次都有求必应,不仅为“赵某”购置iPhoneX手机和金手链,还帮她信用卡套现2万余元。在“赵某”与郑某、吴某交往的期间,周某则一直以“赵某”表姐的身份与二人进行着日常的往来,并以转交的名义替“赵某”接收吴某送来的礼物。面对郑某和吴某的见面要求,“赵某”则以出国打工、在外培训、做手术住院等理由一一回绝。 2018年12月,“赵某”再次以出国打工的理由拒绝了吴某的见面请求,心里不安的吴某按照“赵某”透露过的家庭地址想去拜访一下她的家人,结果刚到村里便遇到了一位与“赵某”发给自己的照片长相一模一样的女孩,一打招呼才发现对方根本不认识自己,惊愕的吴某在与对方的交谈中得知,此人是周某的表妹,而名为“赵某”的微信其实系周某所有。在女孩的带领下,吴某找到了周某,周某见事迹败露只得承认了自己的诈骗行为。本以为是缘分的相遇结果却是意外戳破骗局,愤怒的吴某遂向公安机关报了案,而郑某则是在公安机关找到他时,方知自己被骗。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周某冒用他人身份,以谈恋爱的名义多次骗取郑某、吴某钱财,骗取郑某人民币106119.3元,骗取吴某人民币58114.05元、一部iPhoneX手机价值9688元,一条老凤祥金手链价值2000元,一个希思黎面霜价值1200元,共计人民币177121.35元。吴某发现被骗后,从被告人周某处要回被骗取的36000元人民币。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周某当庭自愿认罪。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多次诈骗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周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周某的亲属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故法院依法判决周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iPhoneX手机和黄金手链均返还给被害人吴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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