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涉黑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武冈法院公开宣判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4被告人获刑
作者:王丽丽   发布时间:2019-09-04 11:32:15


  8月30日上午,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对雷良峰、唐文平、李丰其、管小林四名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被告人进行集中宣判。至此,肖体赞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同案犯被一网打尽,该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彻底摧毁。

  武冈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雷良峰、唐文平明知肖体赞团伙是以实施违法犯罪为基本内容的组织,仍加入并接受其领导和管理,两人行为均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其他参加者。被告人雷良峰接受肖体赞之邀,持械聚众斗殴,扰乱公共秩序,其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被告人唐文平伙同肖体赞持凶器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唐文平盗用他人身份证件,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盗用身份证件罪。被告人李丰其、管小林明知肖体赞团伙是以实施违法犯罪为基本内容的组织,仍出资与肖体赞合伙非法采矿,为该组织提供资金支持,两人行为同时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非法采矿罪。

  据此,武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雷良峰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唐文平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盗用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二千元;被告人李丰其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同时追缴其在罗家榜非法采矿中的非法所得上缴国库并将其在砖厂中所占的股份予以查封;被告人管小林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同时没收其在武冈市双鑫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的股权及出资并追缴其转让股权所得转让金一百万元上缴国库。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9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