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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法院五点要求安排部署下半年执行工作
作者:王利民 发布时间:2019-07-10 14:55:41
7月5日下午,内蒙古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马聪专委主持召开本院执行工作会议,通报上半年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各承办人办案情况,对上半年执行工作进行简要总结,听取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对执行工作的建议,并对做好下半年执行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与管理。增强执行队伍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群众意识,提升新时代司法能力水平。结合整治执行“四官”问题活动,着力抓好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发挥“纪检+执行”“审管+执行”作用,查找和整治突出问题。 二是适时开展执行专项行动和集中执行行动。找准案件特点和时间节点,选择类案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和集中执行,集中解决一批重点案件,推进执行工作整体进步。 三是继续狠抓提质增效。完善团队化建设,发挥功能作用。加大执行办案力度,监督管控好各项办案流程节点,努力完成各项指标,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效率。 四是加强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对已经建立的联动机制要充分应用,实践中发现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解决,完善机制建设,推动机制落实。落实住房公积金的执行联动机制,按照《关于建立有关住房公积金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意见(试行)》的要求,规范执行公积金账户余额。 五是积极探索执行改革新路径。按照第三方评估考核指标统筹安排执行工作,促进“规范执行、阳光执行、执行保障和执行质效”等四项指标体系建设,矫正长期以来执行工作不规范、机制体系不健全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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