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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法院为50名农民工发放执行款169万余元
作者:俞玲玲   发布时间:2019-07-05 14:33:38


  7月4日,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法院参加了“夏日风暴”福建法院集中执行统一行动。行动中,福安法院邀请了人大代表到现场见证,为50名农民工发放执行到位工资款总计1692340元。

  据悉,申请执行人兰某冬、郑某奇等50名农民工分别承接被执行人汤某某、某建设公司组织施工的某经济适用房一期项目地下室的工程。施工期间被执行人有支付过部分款项,但仍拖欠申请执行人兰某冬、郑某奇等50人工资款总计1692340元。申请执行人兰某冬、郑某奇等50人于2014年开始多次向俩被执行人催讨,但均无结果。

  2019年6月初,兰某东等50民农民工选择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福安法院提起追索劳动报酬诉讼。福安法院为本批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在审判阶段高度注重办案效率,实行快立、快调、快结,并于6月中旬全部调解结案。随后,50名农民工向福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福安法院执行局第一时间走访了上述工程的业主单位,了解到还有工程款尚未结算。鉴于农民工工资具有优先受偿权,执行局从业主单位将执行案款1692340元全部划拔到位,在“夏日风暴”集中执行统一行动中将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款以现金形式统一发放。

  福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世平表示,本批案件从立案、审理再到执行,前后不到50天就帮助农民工追回169万余元工资款,处置及时,措施有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下一步,福安法院将继续针对社会关注度高、关系民生的重点案件和突出问题,部署集中执行、专项执行行动,加大执行救助力度,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赢得群众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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