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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给力!8名农民工领回“血汗钱”
作者:梁凯   发布时间:2019-07-09 14:06:28


申请人签领执行款。

    “法院真给力,帮我们追回了拖欠的工钱,感谢执行法官,辛苦你们了。”近日,吴某、梁某、沈某健、杨某、沈某发、沈某军、杜某、吴某红8个申请执行人,在广西扶绥县人民法院执行服务中心领到了自己的“血汗钱”后,对执行法官连声道谢。

  吴某等8位农民工受聘于扶绥某农业有限公司从事甘蔗管护工作,但连续工作几个月后,公司迟迟未支付工钱,只向他们打“白条”。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19年1月,吴某等8位农民工将该公司起诉到了法院。扶绥县法院受理该8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该公司表示2019年3月底前付清拖欠农民工的劳务工资。但履行义务时间超期,涉案公司仍未履行调解书还款义务。吴某等8位农民工于是向扶绥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对涉案公司财产进行查控,并依法将该公司负责人传唤到法院。经询问,该公司负责人以资金周转困难且政府有关部门尚欠公司补贴款为由,表示无力支付劳务费。执行法官经查询,涉案公司确实有政府补贴款尚未结算领取,但由于该公司未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供完善材料申请补贴款,导致补贴款未能及时发放到位。执行法官于是催促涉案公司负责人及早办结补贴款,但迟迟未见该公司行动。

  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再次将该公司负责人传唤到法院,耐心释法,分析利弊,说明案件严重性。刚开始,涉案公司负责人态度消极,对法官的释法说理置若罔闻。为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执行法官决定加大对被执行人的惩治力度,拟拘留该公司负责人黄某,并告诉其规避执行的严重后果。慑于法律的威严,该公司负责人黄某积极筹集资金,将拖欠吴某等8人的执行案款共计86361元转到了法院。扶绥县法院执行法官及时将该案款发放到了农民工手中。

  近年来,扶绥县法院切实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确保案件权利人尽快实现合法权益,高效的办案赢得群众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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