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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州区人民检察院开启“捕诉合一”办案新模式
作者:邓燕艳   发布时间:2018-07-16 14:48:03


  为进一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司法办案责任制改革落实落地,强化法律监督职责,提高办案效率,探索建立权责明晰、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广西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检察院近日印发《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检察院试行捕诉合一办案机制实施方案》,正式开启“捕诉合一”办案新模式。

  “捕诉合一”办案模式改变以往将审查逮捕、侦查监督、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刑事检察职能由不同职能部门和不同检察官行使的办案模式,对同一刑事案件,由同一员额检察官办理,全程负责审查逮捕、侦查监督、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检察环节的各项工作,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员额检察官对所办案件全程负责、终身负责。

  7月11日,江州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件审查逮捕类案件和一件直诉案件,顺利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分配至捕诉一体化轮案组和直诉案件轮案组,新的办案模式顺利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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