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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第十批指导性案例
作者:张昊    发布时间:2018-07-13 09:43:24


  7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围绕“加强案例指导,依法惩防金融犯罪”的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批指导性案例。此次发布会首次邀请地方检察机关的办案检察官——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官顾佳、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赵宝琦、浙江省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邹利伟,讲述办案故事、分享办案体会。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童建明介绍,此次指导性案例发布相对以往在体例上和制发思路上都作了较大的创新调整,不仅有案情、要旨、诉讼过程、裁判结果和典型意义,更重要的是,通过在体例内容上增加“指控与证明犯罪”,再现检察机关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组织、运用证据指控与证明犯罪的过程,还原诉讼过程中控辨争议的焦点和法庭审理的冲突,揭示犯罪行为的本质特征,既体现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的“检察”特色,又能较好发挥案例本身的指导意义和普法意义。

  据了解,操纵证券市场和非法集资,利用网络形式组织、领导传销是当前常见多发的金融犯罪,第十批指导性案例对检察机关办理类似案件应当注意和把握的事项进行归纳分析,强化了对办理类似案件的指导作用。例如叶经生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中,说明了对利用网络从事传销活动,要重点收集涉及入门费、设层级、拉人头等传销基本特征的证据及企业资金投入、人员组成、资金来源去向、网站功能等方面的证据,证明传销犯罪没有创造价值,经营模式难以持续,用后加入者的财物支付给先加入者,通过发展下线牟利骗取财物的本质特征。


来源: 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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