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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司法行为,丹寨检察戮力同心
作者:黄慧娟 吴法瑞 发布时间:2018-07-11 14:19:31
为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不断提高办案人员司法规范化水平,近年来,贵州省丹寨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司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的突出问题,通过内部自我审视、自我整改,积极推进案件质量的提升。 一是强化司法行为理念,加强队伍建设。近年来,该院把规范司法办案行为作为长期性、基础性任务来抓,坚持以最严的标准、最严的措施根除司法作风上的顽疾。该院刘安黔检察长高度重视司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干警的教育,要求干警办案质量要从细节抓起,从日常生活抓起,从制度入手,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和办案规定,把规范自身司法行为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积极开展院内评查,坚持一案一评。今年上半年该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5次,其中线下评查1次、线上随机抽查4次,共评查案件90件,90分以上案件占评查总数的100%,做到即结即评。充分发挥案件评查工作职能,强化评查力度,严格落实“一案一评查、案件全覆盖”工作机制,全力提升案件质量,促进公正司法。 三是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领导带头办案。该院实行随机轮案制度,按受案顺序,将案件随机分配给包括院领导在内的员额制检察官,进一步缓解了办案压力,提高了案件质效。在今年五月进行的全省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中,我院刘安黔检察长办理的“吴某某寻衅滋事一案”案件质量较高,得到了上级检察机关的好评。领导带头办案办好案,以上率下,激发了办案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进取心,也对领导办案常态化以及促进检察队伍素质提升和执法规范化起到了引导和示范作用。
四是强化评查结果运用,规范司法行为。该院坚持“边查边改”原则,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分析原因,督促业务部门限时整改到位,防止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将评查报告在全院范围内通报,从而督促办案人员不断总结办案经验教训。同时将评查结果记入干警司法业绩档案,作为晋级、晋职、年底考核的重要依据,以此增强办案人员责任感,有效地发挥了案件质量评查的引导功能,切实提高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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