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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673万例失信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作者:李楠楠 发布时间:2017-02-14 15:34:36
“向执行难全面宣战”开放日活动现场。 今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在浙江杭州举行“向执行难全面宣战”公众开放日活动。记者从现场获悉,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以来,截至目前,共纳入失信人673万例,全国法院共限制615万人次购买机票、222万人购买动车、高铁票。 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明确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在今日的开放日活动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孟祥介绍称,2013年,最高法院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进一步规范,建立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截至目前,共纳入失信人673万例。 2014年初,最高法院联合中央文明办等八部门共同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开始对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当初最有效的措施就是限制“老赖”出行。 “失信人上了我们的黑名单以后,就会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高铁票。这是订票失败的提示。”孟祥表示。 2016年12月底,最高法与公安部、中航信、中铁总联手,把当事人的身份证与其他证照一块绑定,彻底限制其通过各类身份证照来购买机票和火车票。 孟祥介绍,为进一步扩大联合惩戒范围,经过多次沟通,最高法与国家发改委等44家单位签署了《备忘录》,实现了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多层面限制。截至目前,限制失信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高管7.1万人。仅中国工商银行一家就拒绝失信人申请贷款、办理信用卡55万余笔,涉及资金达到69.7亿元。 另外,也将一些特殊主体纳入失信名单,比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等。其中,部分人员因失信受到开除、撤职、降级等处分,有关资格受到影响,被取消招录、晋升或是被罢免。 孟祥认为,联合惩戒措施的采取,产生了很大的震慑力,有近百万的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 针对解决执行难问题,孟祥表示,首先要厘清原因。造成执行难的原因很多,既有法院的内部因素,也有外部因素。外部因素主要有,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逃避规避执行,外界干扰执行,财产处置变现困难等等。内部因素主要有,案多人少的矛盾在执行领域非常突出,仅占全国法院干警总数1/8的执行人员,办结了约1/4的法院案件。此外,还有大量的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长期积压,经年累月,已达到相当数量,我们在解决现案的同时,还背负着历史的包袱。同时,由于管理相对滞后,法院内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现象。 孟祥告诉记者,各级人民法院围绕这一工作目标,攻坚克难,2016年执行案件收案529.2万件,执结507.9万件,同比分别上升27.2%和33.1%。 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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