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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辉区法院为九旬老人上门立案
发布时间:2016-11-08 11:24:42
法官指导老人填写相关手续。 法官指导老人立案。 本网讯 11月4日,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法院立案庭收到两位老人起诉其子张某返还卖房款的起诉状,因两位老人都已年过九旬,特委托其大儿子和二儿子前来立案。鉴于此案原告二人年事已高,为了确认原告真实意愿和基本情况,立案庭法官主动到老人家中进行调查核实。 准备好相关材料后,立案庭庭长王丛斌与书记员一行来到位于黑河市某小区的老人家中。两位老人精神状态较好,能够准确表达个人意愿。他们称,2014年7月,他们委托三儿子对外出售一处房屋,但房子售出后,三儿子却拒绝给付卖房款30万元,他们只好向法院寻求帮助。 经审查,两位老人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王庭长当场决定立案受理,并向其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耐心讲解了立案的相关程序,告知了诉讼权利与义务、诉讼风险等。在法官的指导下,老人很快就办理好了相关手续。两位老人和他的儿子都被法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所感动,连声道谢。 近年来,爱辉区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工作理念,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年初至今为残疾人、孤寡老人、重症病人和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采取电话立案、上门立案、预约立案等方式,受到群众欢迎和好评。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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