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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院特邀监督员将参与和监督司法决策过程
发布时间:2016-07-18 13:19:00


    7月15日上午,河北省法院召开第二届特邀监督员聘任大会,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卫彦明为60名特邀监督员颁发聘书。

    本网讯(吴艳霞 马红娟/文 丁力辛/图)  7月15日上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第二届特邀监督员聘任大会,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卫彦明为60名特邀监督员颁发聘书。

  据了解,本届聘请的60名特邀监督员,其中有50名经省人大、省政协、省委统战部等机关综合考量推荐,从全国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企业家、法学专家、律师、妇联、学校、工会、医院、基层群众中选聘,其余10名属上届续任。

  河北省法院特邀监督员是2013年推出的一项举措,有社会各界人士对省法院审判执行、司法作风、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建设等各方面工作进行监督,旨在全面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健全和完善人民法院外部监督机制,推动省法院工作科学发展。过去三年间,省法院第一届55名特邀监督员积极履职,及时反映社情民意,积极建言献策,参加相关工作会议15次,旁听案件庭审10次,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建议13件,积极参加省法院组织的各项活动65人次。河北法院则将其反馈的民意作为衡量省法院工作水平的标准之一,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关心的地方做起,不断改进和完善省法院各项工作。

  卫彦明在第二届特邀监督员大会上指出, 希望各位特邀监督员从身边人、身边事入手,及时反馈发现的与法院工作相关的问题,也可通过参加省法院组织的相关工作会议、参与专题调研和专项检查、旁听案件庭审等方式去发现问题,为法院改进工作出谋划策。  

  卫彦明还指出,省法院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提高开展特邀监督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主动将特邀监督员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统筹安排,积极邀请特邀监督员参与本部门重要工作,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和方法,扎实推进特邀监督员工作的开展。

  卫彦明要求,要健全制度,为特邀监督员依法履职创造条件。要继续坚持“全院联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工作模式,由各部门结合工作特点,把邀请特邀监督员参加法院相关工作会议、专题调研或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庭审等活动常态化;要健全完善司法决策征求监督员意见机制,省法院在制定重要文件过程中,起草部门要邀请特邀监督员参加,充分听取和吸纳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以此推动省法院各项决策部署科学发展。各部门负责人要当好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担任联络员,及时了解特邀监督员所提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向办公室督查室详细反馈,由办公室督查室逐件认真答复,确保特邀监督员反映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卫彦明强调,要创新方式,不断完善特邀监督员工作机制。为了让特邀监督员深入了解法院工作,更好地履行监督员职责,办公室督查室要把邀请监督员参加重要会议,参与审判指导性文件草案论证以及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听证,见证执行等活动制度化、规范化,按照“依法有据、组织有序、务实高效”的要求,组织安排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活动,主动“请进来”,形成良性互动。

  会上,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越飞汇报了上届特邀监督员履职情况和全省法院工作情况。特邀监督员代表、全国人大代表、石药集团董事长蔡东晨同志作了发言讲话。

  参加这次会议还有省法院在石的各位院领导以及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会议由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良酷主持。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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