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疆自治区高院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6-06-07 09:07:13
推进会现场。 本网讯(甘露) 6月3日,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吹响全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集结号。全区各分、中院和石河子市人民法院主管执行工作的院领导及执行局长及高院执行局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木太力甫·吾布力对全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他指出,各级法院要认清形势、补足短板,切实提高对“基本解决执行难”重大意义的认识。 在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方面,木太力甫·吾布力提出六项具体要求:一是要在六月底全面完成执行指挥系统建设任务;二是加快拓展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不动产网络查控系统功能;三是全面部署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管理系统,确保信息化成果行到充分运用;四是强化执行规范化建设,完善执行案件和案款的规范管理,加强执行公开和执行监督;五是完善执行工作机制,特别是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强化失信惩戒措施;六是从严管理,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提高执行队伍的司法能力。 木太力甫强调,要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实效,各级法院必须狠抓落实,细化“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下,形成执行工作合力,取得“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最终胜利。 会上,各分中院汇报了辖区法院历年未结执行案件具体情况、工作措施和案款清理初查情况、工作打算;本地区与房产、土地等协助执行单位的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建设推进情况及失信惩戒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自治区高院执行局各庭结合自身职能及高级法院“解决执行难”任务分解方案在执行信息化建设、案款清理、执行监督、涉执信访等方面对各级法院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结束时,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孙金梁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执行局长主体责任;二是加强规范管理,做好执行案件基础工作,重点是扎实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如期保质完成案款清理工作、强化长期未结执行案件治理工作、加强对未结执行案件分类清理工作、加强涉执信访案件化解工作等;三是全面转变观念,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四是加强队伍建设,适应执行工作新要求。 责任编辑:
力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