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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法院联合土地房产部门惩戒失信被执行人
发布时间:2016-05-31 09:57:13


    本网讯  日前,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国土及房产(住建)部门打破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与土地、房产信息的相互共享,建立高效、集中、融合、安全的信息交互与网络执行查控平台,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信用惩戒。

  《通知》提出,省法院与省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别在省级层面,全省各中级、基层法院与相应各市(地)、县(市、区)国土、房产(住建)部门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被执行人国土和房产信息共享平台,通过“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实现对被执行人土地、矿产及房产等资源的集中查询、查封、续封、解封。

  《通知》对人民法院和国土、房产(住建)部门信息共享平台信息数据交换的范围作出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向国土、房产(住建)部门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在执行工作中可以依法委托查询的其他信息;国土、房产(住建)部门提供土地使用权人、房产所有权人、地号(房产证号)、面积等土地、房产的基本信息,抵押权人、抵押期限、抵押金额等抵押信息,查封法院、查封期限、轮候查封等查封信息,企业法人名称、法人地址、法定代表人、勘查及开采许可证等基本信息。

  《通知》要求,各级国土、房产(住建)部门对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应视情况将其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依法限制其进行土地、房产、矿产等资源的产权交易登记,在建筑项目招投标、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认证、建筑企业资质认证、建筑监理企业资质认证等方面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并将惩戒信息反馈给相应法院。

  《通知》还对各中级、基层法院与国土、房产(住建)部门“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完成时间、执行与协助执行工作常态机制构建、网络执行查控操作流程、共享网络信息安全、联合惩戒中工作人员违法责任追究等作出了规定。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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