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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将有三项变化
发布时间:2016-05-10 14:26:23


    新华社北京5月9日电 记者9日从司法部获悉,司法部编写修订的《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将于近日出版发行。

  大纲修订工作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精神为遵循,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坚持对法律职业立场、伦理和技能等的考查。2016年司法考试大纲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等学科的考核知识点,对试卷题型及考核要求作了调整完善,着重考查应试人员运用宪法法律知识、法学理论和法治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提高法律职业人才选拔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与2015年相比,2016年司法考试大纲主要有以下变化:一是明确在主观题试卷中增加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科目的考查内容。二是根据法律法规制定修订情况、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实践和法学理论研究成果,对刑法、民法等相关学科知识点进行了调整完善。三是根据2016年3月底前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对大纲附录法律法规目录进行了相应增删,新增了《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

  另据介绍,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考试、录取等政策继续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执行。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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