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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监察工作座谈会在合肥举办
发布时间:2011-09-11 08:52:16
2011年9月7日至8日,国家司法考试监察工作座谈会在合肥举办。
驻司法部组局9月7日至8日在安徽省合肥市举办国家司法考试监察工作座谈会暨执法监察培训班。驻司法部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局局长张祥主持会议并讲话。辽宁、安徽等部分省(区、市)司法厅(局)监察室主任,参加驻部监察局今年国家司法考试监察工作的监察干部参加了培训。
张祥同志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国家司法考试监察工作取得成绩。指出,国家司法考试监察工作不仅是司法行政系统的监察业务,还是跨系统的、独具特色的监察工作,也是我们执法监察的重要内容。国家司法考试监察工作是保障国家司法考试安全、顺利、平稳进行,维护行政纪律和政法机关形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是监察机构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原则的重要体现。 张祥同志强调,国家司法考试监察工作既要注重全过程监督,更要注重关键环节监督,要从风险防控的角度研究如何加强国家司法考试监察工作,提高预防预警和程序监督能力,切实把《行政监察法》赋予的监察职责落到实处。 张祥同志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家司法考试监察工作,督促有关部门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统筹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加强立法,加快制定《国家司法考试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规章,从法规、制度层面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 安徽省司法厅纪委书记张恩水到会致辞。辽宁、安徽、江西、青海四省司法厅监察室(处)主任就如何开展国家司法考试监察工作做了交流发言,上海、湖北司法厅(局)监察室干部结合往年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评卷阶段监察工作的体会,向与会人员作了经验介绍。驻司法部组局副局级纪检员、监察专员兼二室主任李晓棠总结了近几年的国家司法考试监察工作,分析了今年的工作形势,并就下一步做好国家司法考试评卷阶段的监察工作提出了意见和要求。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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