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牛思艨) 执行难是长期制约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老大难问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同志向全国各族人民作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庄严承诺,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将2016年定为“执行年”,向执行难发起总攻的“冲锋号”已经奏响。根河市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全市“执行年”专线工作暨集中打击规避执行专项行动精神,要求全体干警牢固树立使命意识、振奋精神、迅速行动,立足“执行年”破解“执行难”。
立足“执行年”破解“执行难”。一是要遵循新时期执行工作基本规律,切实做到有的放矢,有章可循,保证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执行完毕;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现象得到遏制;坚决杜绝消极执行、体外循环等现象的发生。二是要狠抓落实、多措并举,破除执行障碍。积极开展清理执行案款工作,彻底理清执行账户;保证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按期完成、加强查控系统在执行工作中发挥的作用;强化强制措施的震慑作用,加大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力度。全面压缩规避执行行为的的存在空间,力求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有信心,人民法院执行权威有力度。
立足“执行年”破解“执行难”,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根河市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将坚定贯彻落实全市“执行年”专项行动精神,努力完成全市“执行年”专项行动的任务部署,义无反顾、勇往直前,坚决打赢“破解执行难”这场硬仗,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