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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院机关以党课启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发布时间:2016-05-04 09:07:13
动员大会现场。 本网讯(李永军) 近日,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召开全体干警职工大会,对高院机关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出动员部署。会上,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涛宣读了《高院机关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意见》,自治区高院党组书记闫汾新对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动员,并结合党支部书记培训进行了党课辅导,自治区高院院长木太力甫·吾布力对在高院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出明确要求。 闫汾新强调,全体干警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必经之路,是党员锤炼党性坚定理想信念的根本措施,是加强公正司法根本目标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司法改革发展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党章党规,在学深悟透上有新收获;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坚持廉洁自律,规范自身言行;要立足本职岗位在坚守法治信仰上带好头,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审判工作纪律带好头,在拥护支持和积极参与司法体制改革上带好头,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上带好头,在廉洁自律和洁身自好上带好头,争做“合格党员”“合格法官”。要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统筹结合,加强分类指导,切实推进工作,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最后,木太力甫·吾布力就如何搞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深化思想认识,准确把握学习教育的内容要求,要紧紧围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两个重点”内容,在学系列讲话中加深对党章党规的理解,在学党章党规中更好领悟系列讲话的基本精神和实践要求。二是全体党员必须自觉践行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努力树立共产党员、模范法官形象。三是各党支部书记是学习教育的第一责任人,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开展学习教育,亲自研究筹划、亲自推动落实,突出经常性教育,坚持问题导向,“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四是要坚持把学习教育同做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同落实好本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力争在搞好结合上下工夫,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开展“做合格法官”学习讨论活动结合起来,与“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结合起来,与“纪律教育年”活动结合起来,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进来,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结合起来,与人民法院全面推进执法办案、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重点任务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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