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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全区法院开展执行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
发布时间:2016-04-25 09:07:13


    本网讯(甘露)  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及人民法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新疆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与纪检监察局协同配合,决定于2016年4月20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执行工作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以执行不作为、乱作为中的几类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共同建立和完善执行工作新机制,为全区法院在两到三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打下良好的开局。

    根据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本次活动是指在案件执行(包括保全)过程中,执行人员或部门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实施方案明确列举了消极执行、不作为的4种情形和乱执行的3种情形。要求全区各级法院执行部门要迅速动员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各阶段任务和要求,坚持问题为导向,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对照治理内容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摆,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对自查自纠和投诉举报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要查找原因,提出具体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在活动期间,自治区高级法院执行局将派出督导检查组对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梳理汇总,深入调查研究,分析问题根源,研究解决办法,查找制度机制上存在的漏洞及薄弱环节,将专项治理活动的总体要求、整改措施、整改效果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推动日常监督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其背后的违法违纪、腐败案件线索,自治区高级法院纪检监察局将跟踪督办,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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