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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东法院举行首批入额法官遴选面试考试
发布时间:2015-12-25 16:39:59
参加考试的法官在后考室等候面试考试。 本网讯(付杰) 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黑龙江省鸡东县人民法院作为试点单位,认真按照上级法院安排部署,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扎实稳步推进各项改革工作,确保改革取得实效。12月24日上午,鸡东法院举行首批入额法官遴选面试考试。 此次面试在省法院的监督指导下,采取结构化面谈法的方式,主要测试法官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等)及对问题的认识、分析、判断、处理能力和水平。 为组织好本次面试,该院严格按照试点方案,经过自愿报名、法官岗位承诺,以及对是否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等进行了资格审查,31名法官参加了入额法官遴选面试。现场主考考官由本院院长、麻山法院院长、县人大、县委政法委等7名成员组成,市中级人民法院巡视组成员进行全程督查。 根据《黑龙江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首批法官入额遴选考试考核实施方案》规定,法官的入额遴选,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和核定的法官员额比例限额内进行,参加遴选对象应为试点法院在岗具有法官职务的人员。遴选资格条件是:现有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等入额遴选法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的法官任职资格和条件;具有较高的审判业务水平和能力;实际办案经验丰富,能够独立承办案件;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现有助理审判员入额遴选法官,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任职满2年。 通过面试最后选出入额的法官,将担负着审理案件的重任,按照法官司法责任制的规定,法官对自己审理的案件终身负责,这将有助于促进法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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