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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法院获评广西全区法院新媒体工作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16-02-03 13:34:19


    本网讯(劳秋艳)  2月1日,广西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发来捷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喜获“全区法院新媒体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015年,兴宁区法院高度重视新媒体宣传工作,紧紧围绕“信息化水平提升年”这一工作主题,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加大司法公开力度。该院在官方微博上发布典型案例、庭审现场、执行现场及各类信息等方式公开法院动态,对各类典型的庭审及重大活动进行微博直播,以此促进司法公开,以公开增进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信任,强化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司法公信力。此外,该院还首次启用“互联网+”模式,与新浪网合作率先在南宁市范围内用官方微博开展庭审视频全程直播,使庭审更规范、更透明,完全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获得网友点赞好评。

    2015年,该院共在官方微博上对案件直播62件,对重大活动直播12件,进行庭审视频直播2件(其中与市中院进行联合视频直播1件),新浪官方微博累计更新5354次,累计发布原创微博1230条,累计粉丝人数达5060人,为法院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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