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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省份居住证制度落地 居住证含金量各有不同
发布时间:2016-01-29 13:47:13
人民网北京1月29日电 昨日,公安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要求做好户籍制度改革基础工作,抓紧实施居住证制度。人民网记者梳理发现,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推行一年多以来,截至目前,除西藏和宁夏之外,其余29省份均已出台居住证制度落地的相关方案。不过各地居住证的申办门槛和可享受权益各有不同,例如多地对居住证的申领和积分落户指标等做出了详细设定,而对居住证提供的公共服务范围和所需条件则各有不同规定。 29省份居住证制度落地 2014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同年7月30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全文对外发布,其中要求各地“抓紧出台本地区具体可操作的户籍制度改革措施”。近一多年多来,各地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统筹考虑,因地制宜,积极制定修订具体实施办法。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中,至少已有浙江、海南、新疆、黑龙江、河南、河北、四川、山东、安徽、贵州、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吉林、江苏、福建、广西、青海、甘肃、广东、重庆、云南、辽宁、湖北、内蒙古等26个省市区出台省级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各地方案中,建立居住证制度成为“标配”。 2015年8月,上海市政府印发《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总积分标准分值120分,相对于之前的试行办法,部分指标有所调整。2015年12月10日,《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始向社会征集意见。持有北京市居住证,年龄不超过45周岁,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至少7年,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人员可申请积分落户。天津市近日对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了微调,《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至此,上述29省份均已出台居住证制度落地方案。 此外,宁夏第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6年将全面落实户籍改革政策和居住证制度,而西藏也早从2012年12月起就正式试行居住证制度。 落户门槛各有不同 按照国务院2014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要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在“地方版”户籍制度改革意见中,几乎所有地区都明确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各地提出的积分落户指标体系基本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积分制度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具体到各地,居住证的申办门槛各有不同。 对于中等城市和大城市的落户条件,国版意见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分别为不得超过3年和5年,但在地方版意见中,不少城市的方案降低了落户门槛,落户条件更为宽松。如一些西部省份对落户大中城市并没有提出参加社会保险的具体时间限制,而河北、山西、山东等地对应的标准也仅为一年。 但城区人口300万以上的大城市、特大城市及超大城市,在积分落户政策普遍出台的背景下,落户依旧严格。以北京为例,加减分项之外,连缴社保7年、持居住证、不超45岁、符合计划生育、无犯罪记录这5条并列为落户北京的基本门槛,北京市发改委主任卢彦在两会政务咨询会上就曾坦言,北京市提出的居住证政策一定是全国最严格居住证积分落户制度。 权利“清单”含金量各异 公安部相关负责人去年表示,居住证制度是一个过渡性的制度安排,就是为了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解决那些已经在城镇就业居住但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各地出台的居住证制度也普遍规定,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 但具体来看,各地居住证所附加的权利“清单”含金量各异,所能带来权益享受也不尽相同。例如在居住证提供的公共服务范围和所需条件上,大多数省份并未明确具体年限。对于民众核心关注的随迁子女参加中高考、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等更为核心的权利,各地方案普遍定调为“逐步享有、稳步推进”,且需与居住年限、社保年限等条件挂钩。广西、四川、山西、辽宁、江西、江苏、吉林、湖南、贵州等地均有如下规定: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居住证持有人可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新疆具体提出“随行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满四年以上、父母参加社会保险满三年为基本条件,逐步享有随行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 从居住证的功能来看,“一卡通”渐成主流。1月14日,浙江省《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在杭、甬、温三大城市建立积分落户制,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把计划生育等政策与户口登记脱钩。今后,浙江全省实施集多功能于一身的“一卡通”式居住证,浙籍学生就读省内高校,毕业后可按规定直接迁往就业地或实际居住地。甘肃省户籍制度改革建议中也提出,居住证或实行全省“一证通”,让生活在同一城市的居民平等享受社会保险、义务教育等公共服务。 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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