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网讯(郑宇) 近日,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是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推进社会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的重大改革举措。面对经济明显下行,企业停产停业,群众生活困难,社会矛盾多发,民商事案件显著增多的情形,乌达法院采取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探索出一套符合地区实际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使得大量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分流、妥善化解。
“社区法官室”,选派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法官进驻社区,及时有效、“零距离”地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诉讼调解中心”,把调解作为处理民事案件的首选结案方式和基本工作方法,对依法和依案件性质可以调解的所有民事案件均尝试运用调解方式解决。同时,乌达法院积极延伸司法职能,转变“坐堂问案”的审判模式,广泛开展“巡回审判”,探索出多种审判方式。诸如午间法庭、假日法庭、田间法庭、校园法庭、院落法庭、企业法庭等庭审形式,都是采用就地开展法律咨询、现场调解的方式,重点对一些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群众普遍关注的案件进行巡回审判。对当事人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及时进行司法确认,赋予当事人以权利保障。此外,乌达法院还实行“支付令”、“非诉执行”、联动调解等一系列措施,使大量纠纷化解在诉前,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