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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法院通过诉讼调解助力55名农民工讨薪
发布时间:2015-12-14 17:01:25
法律资讯网讯(王娟) 劳动争议因当事人双方地位悬殊,通常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才会选择通过仲裁、诉讼程序处理纠纷。近年来,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类案件逐年增多。2014年,大理市法院民一庭审理此类案件11件,2015年审理此类案件67件,其中包含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批案36件。 劳动争议类案件同比去年大幅增长。这一方面体现了劳动双方权利保护意识的提高,一方面也体现出了社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劳动争议案件社会影响面广,矛盾尖锐,处理不当往往引发更多社会问题。这对以审理传统类型民事案件为主的基层法院法官来说,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近日,大理市法院民一庭调解审结一批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该批案件涉及55名原告及包含企业、个人在内的5名被告,诉讼标的额达26万余元。55名原告分别受雇于5名被告,完成劳务后却没有取得相应的报酬,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55名原告集体诉至法院,要求雇主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为保障上述多名劳动者能够及时追回劳动报酬,承办人员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分开对当事人做释法说理工作,并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在承办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意见,由被告向原告分阶段付清拖欠的工资,双方矛盾最终得以圆满化解。 大理市法院民一庭法官在办理此类纠纷时,注重对全案进行综合分析,对可能调解的案件尽量通过诉讼调解,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协商化解纠纷,让劳动者及时领取劳动报酬,既有力地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也有力地减少了劳企双方矛盾,促进经济发展。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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