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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法院独创“听聊疏”三字调解法效果良好
发布时间:2015-11-25 17:15:12
本网讯(王双喜) 河南省偃师市人民法院“诉调中心”工作人员,不仅工作热情,而且还不断开拓创新,总结出“听、聊、疏”三字调解法。 一字“听”。即听心声、听倾诉、听问题。对带着问题、情绪、期望而到“诉调中心”来的群众,首先做到热心听、耐心听、仔细听,充分让他们把话讲完,把事说清,把气冒完。听时可1人听,也可组织4、5个人同时听。听的过程中让当事人当“主角”,诉调人员当“听众”。当事人讲到伤心处,诉调人员给予同情,甚至落下热泪,用真情感化当事人,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并赢得当事人的信任。这样“主角”把戏唱完了,怨气也消除了,同时又增加了对诉调中心人员的信任,再加上适时沟通、疏导,结果问题就迎刃而解了。这种做法,重要又实用。但法官由于“案多人少”,没有大量时间倾听当事人的诉说,由于当事人得不到宣泄、理解,结果造成不满、纠缠不休,甚至走上信访、上诉、缠访之路。 二字“聊”。即聊法律、聊情理、聊道德。当事人把问题讲清后。诉调人员接着就以聊天形式与他们“拉家常”。聊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进而使当事人做到“懂法”。聊情理上应该怎么做,使当事人做到“明理”。聊基本道德规范和村规民约,使当事人做到“重德”。这样与当事人“交心”、“融心”,潜意识就与当事人达成了一种心理上的一致和“默契”。“默契”达成了,问题亦就顺理成章化解了。 三字“疏”。即化矛盾、解忧愁、快结案。让当事人把话讲透了,聊天聊投机了,问题也就水到渠成解决了。这样处理一个案件,在法院可能需要半年,而在“诉调中心”,少则1天多则几周即能快速化解、定纷息争,且多数当事人都能握手言和,满意而去。“诉调中心”自成立迄今,已调处案件360多起,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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