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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法院院长审理拐卖儿童案 检察长出庭公诉
发布时间:2015-11-09 10:13:53
图为庭审现场。 本网讯(陈书敬) 近日,江西省洪泽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拐骗儿童案。该案由院长韩俊担任审判长,县检察院检察长韩少芹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县、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公检法部分干警共四十余人参加旁听。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法庭审理,合议庭当庭判决,被告人赵某某因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使其脱离家庭和监护人,构成拐骗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院领导主审案件,旨在推进审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使全院干警更加清楚庭审的规范性对明辨是非、保证公平公正的重要性,促进法院以优质高效的审判活动引领整个诉讼活动。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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