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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中院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杀人焚尸案
发布时间:2015-11-19 17:31:44
本网讯(闫华伟 李书永) 11月18日上午,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明杰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秦某甲故意杀人、秦某乙帮助毁灭、伪造证据案。该案由刘明杰副院长、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张筠、副庭长孙杰组成合议庭,在沈丘县法院开庭审理。 被告人秦某甲与被害人邵某某2005年经人介绍自由恋爱,婚后育有一子,因生活琐事导致夫妻关系不合,秦某甲对其夫怀恨在心,2015年1月5日凌晨,趁其丈夫熟睡之际,持事先准备好的铁锤朝其丈夫头部击打数下,致邵某某当场死亡。事后电话喊来其父被告人秦某乙,二人将杀人现场粉刷一遍,并用被褥裹着被害人的尸体用三轮车运到一荒草沟,随后被告人秦某甲用火机点燃被褥焚烧了尸体。 该起杀人焚尸案,在侦查阶段引起了媒体的广大关注,河南电台都市频道进行了大幅报道,因杀人抛尸、焚尸,作案手段较为残忍,被害人家属群情激昂十分不满,多次向法院要求严惩,庭审当天甚至数十名家属聚集在审判庭前拉条幅表达诉怨。 鉴于该起案件案情复杂、关注度高,且两被告人异地关押,刘明杰副院长高度重视,亲任审判长带领合议庭成员认真翻阅了全部卷宗材料,赴杀人、抛尸、焚尸现场实地查看,与案发当地群众进行座谈,查清案件前因和经过,全面把握案件详情。另一方面,为保障庭审顺利安全进行,庭前与合议庭一起研判,分析该案的特殊性,可能出现的情况,向市委政法委做了专题汇报,协调市、县、乡(街道办)三级党政部门制定多个预订方案,做出了充分准备。庭审前一天,组织召开庭前会议,制定详细的庭审提纲。庭审开始后,被告人秦某甲因思维紧张、言语混乱、表达不清,刘明杰副院长通过温婉巧妙的言语缓解了被害人秦某甲的紧张情绪,使整个庭审过程有条不紊、规范有序、重点突出,真正做到了事实调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强化了庭审的实质功能。刘明杰副院长娴熟审判技巧给在场人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刘明杰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案件,是院长、庭长带头办案理念的具体实践,是院领导高度重视审判工作的具体体现,对缓解案多人少具有积极的意义,也对引导法官立足本职、专注在一线办案,起到很好的引领示范作用。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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